四川省委教育工委 四川省教育厅党组
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
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12号)精神,根据省委和教育部党组的安排部署,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决定,从2010年4月到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在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结合我省教育系统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准确把握我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束后中央推进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中一项经常性工作。组织实施这项活动,对于进一步抓好教育系统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激发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生机活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迫切需要;是促进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联系和服务师生、服务群众,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党的建设更好地服务“两个加快”、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从四川教育工作实际出发,紧紧围绕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发布实施,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其他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广大师生、加强基层组织中建功立业,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积极贡献。
1、推动科学发展有新业绩。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一系列决策部署,结合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发布实施,进一步引导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不断深化对教育发展规律性和省情、校情特殊性的认识,紧紧抓住发展第一要务,抢抓重大战略机遇,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发展机制、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努力为四川“两个加快”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更多更优秀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促进校园和谐有新气象。紧紧围绕建设和谐四川,组织引导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带头参与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清正教风和浓郁学风;主动排查矛盾纠纷,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全面促进社会和谐;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应急管理机制,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冲锋在前,坚决捍卫国家和人民利益。
3、服务广大师生有新成效。紧紧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进一步组织引导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充分尊重师生,紧紧依靠师生,认真倾听师生呼声,及时反映师生意愿,主动帮助师生解决学习生活工作中的实际困难;积极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多为师生办实事办好事。
4、加强基层组织有新突破。紧紧围绕“选好带头人、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推进一体化”,进一步组织引导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不断创新活动方式,着力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全面推进党的组织、工作、凝聚力在教育系统的全覆盖;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认真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积极构建城乡统筹的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新格局,通过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等各类基层组织建设。
(二)主要内容
我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1、突出“五好四强”要求,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努力在推动工作和自身建设上做到“五好”;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义务,努力在发挥作用上做到“四强”。“五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发挥表率作用,积极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教育系统的贯彻落实,有较强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顾全大局,团结奋进,清正廉洁。二是党员队伍好。广大党员始终做到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党员意识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三是工作机制好。基层党组织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党员机制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全面落实,党员民主参与、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渠道通畅。四是工作业绩好。基层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师生成绩突出,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五是群众基础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和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和师生中的影响力辐射力带动力强。“四强”:一是推动发展强。突出抓好发展第一要务,在引领、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上成效显著。二是服务群众强。认真落实教育民生政策,依法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主动关心师生疾苦,自觉为群众排忧解难,工作作风和工作实效让群众满意。三是凝聚人心强。党内关怀、帮扶和激励机制健全,党组织渗透力凝聚力强。四是促进和谐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促进社会安定和谐。
2、围绕“五带五争”要求,广泛开展“党员示范行动”。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五争”:一是带头学习提高,争当勤学标兵。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加强党的理论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加强科学文化知识以及本职工作相关领域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二是带头创造佳绩,争当敬业模范。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中取得突出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争当为民先锋。深入贯彻群众路线,着力解决群众和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和师生利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争当自律表率。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教育法规及本单位规章制度。五是带头弘扬正气,争当和谐卫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弘扬高尚师德,自觉加强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在坚持以上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结合自身实际,借鉴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有益经验,进一步明确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条件。
二、创新方式,把握节奏,推动全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从2010年4月起,到2012年底,创先争优活动要注意把握好两个重大时间节点,在党的关系所在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实际,分阶段、有步骤、可持续地加以推进。要综合运用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等有效方式,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第一阶段(从2010年4月到2011年7月1日即建党90周年):在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围绕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切实兑现向群众作出的承诺,建立健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并以迎接建党90周年为专题,引导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重点抓好“五项活动”:一是师德教育活动。在教师节前夕,对全体党员教师普遍进行一次师德师风教育,充分发挥本系统、本单位优秀共产党员、先进模范教师的榜样示范作用,采取编印事迹材料、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帮助教师提高德行操守。二是岗位奉献活动。抓住秋季新学期开学契机,组织党员教师开展业务练兵、教学竞赛等活动,通过提升党员的业务素质,引导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创造一流业绩。三是服务群众活动。密切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服务师生、回馈社会、促进和谐的作用。四是亮牌示范活动。通过佩戴党徽、悬挂党旗、党员示范岗等形式,把党员身份亮出来,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五是组织创新活动。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进一步优化党的组织设置,强化组织功能,提高党建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2011年“七一”前夕,各基层党组织要对本地本单位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评选表彰,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树立榜样,提供示范。
第二阶段(从2011年7月,到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以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专题,教育引导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突出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学赶先进。以受表彰的对象为重点,采取巡回报告、观摩学习等形式,集中宣传学习一批先进典型,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二是自查整改。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要按照党章要求和职业道德规范,对照“五好四强”、“五带五争”标准,采取自己找、群众提、领导点等方式,全面查找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落实整改措施,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努力使处于先进的当好标杆,中间状态的规范提高,相对后进的改变面貌,使符合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条件要求的基层组织和党员比例明显提高。三是展示成果。通过举办创先争优活动图片展、理论成果研讨会、编写丛书(成果专辑)等多种形式,全面回顾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集中展示活动成果,特别要展示通过活动促进科学发展的成果。四是总结经验。各地各高校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系统总结,从中提炼经验,发现不足,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对创先争优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五是评选表彰。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考核,并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2012年“七一”前夕,省委教育工委将对创先争优活动成效显著、特色明显、示范性强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党委进行评选表彰,并择优、逐级推荐给省委、中央表彰。
三、分类实施,强化指导,促进全省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根据本地本单位基层组织的实际情况和党员的岗位特点,确定鲜明、具体、实在的创争主题,使活动目标看得见,工作能落实,党员好参加。按照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党员参加、有利于调动党员积极性、有利于活动取得实效的原则,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可以与学习实践活动的实践载体相衔接,也可以针对当前群众和师生最希望党组织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问题设计活动载体。活动载体要保持相对的稳定性连续性,不宜经常变换;内容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防止空泛化。
教育主管部门机关党组织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提高服务意识和行政效能为着力点,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升队伍素质,提高执政能力。要通过领导包片、部门挂点、党员示范等形式,切实加强对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示范,树立、维护教育系统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文明和谐机关。
高等学校党组织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起来,与大力实施质量工程和领导班子“四好”活动结合起来,紧紧围绕推进教育改革、搞好教书育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对高校党的建设提出的要求,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贯穿于高等教育党组织建设始终,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增强社会服务能力,优化结构,办出特色,努力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要进一步强化功能,引导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做好心理疏导、促进学生就业创业、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等方面发挥坚强的组织领导、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中等职业学校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国家战略性产业发展和重点产业升级对职业教育的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性,加强学校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切实提高教育者的质量和党建工作水平,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支撑产业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视和加强对“9+3”学校和藏区学生的管理,倡导和鼓励党员师生与藏区学生结对互助,培养和吸纳优秀藏区学生加入党的组织。
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党组织要围绕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教师更加注重学生全面发展,丰富学生课余生活,促进学生主动学习和养成良好习惯,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维护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其中,普通高中学校党组织要围绕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完善学校制度建设、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培养学生适应社会和自强自立的能力、服务学生未来发展等方面开展工作。义务教育学校党组织还要围绕培养学生后备党员、加强学生团队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等方面开展工作。幼儿园党组织要进一步研究和适应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努力在加强硬件建设、优化育人环境、坚持保教结合、注重因材施教、促进幼儿全面发展等方面开展工作。
民办学校党组织要围绕建立健全党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和监督民办学校遵守国家法律和教育法规,团结凝聚师生员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
民族地区学校和民族院校党组织要把团结各族师生推动发展、促进和谐、反对分裂、维护稳定贯穿于创先争优活动始终,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地震灾区学校党组织要围绕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新校园,以“带头搞重建、带头促发展、共建美好校园”为主题,通过开展业务竞赛、结对帮扶、组织党员教师服务队等形式,在加快科学重建、提升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水平、推动科学发展、凝聚民心民智等方面当好示范。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1、落实领导责任。省委教育工委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开展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先争优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和调研督导。各基层党组织具体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并结合实际制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整体谋划部署本部门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
2、运用典型引路。围绕创先争优活动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手机短信平台等宣传阵地,采取基层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本系统、本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深入开展向全国、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注意选树党员身边的典型,广泛吸收群众参与,带动群众参加,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3、加强督促检查。建立领导同志联系点制度,通过实地调研、审阅材料、参加会议等多种方式加强工作指导,以点带面,促进整个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各级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基层,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创先争优活动顺利开展。要把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和重要方面,适时开展督促考核。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要及时提出批评并限期整改落实。
4、坚持统筹兼顾。创先争优活动是基层党建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在借鉴运用学习实践活动经验的同时,要注意与专题集中教育活动的区别,有计划、有节奏、可持续地加以推进,不能搞一阵风,时紧时松。要注意处理好创先争优活动与本地本单位中心任务和日常工作的关系,坚持同步部署,统筹开展,协调推进,通过创先争优活动推动教育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5、畅通信息渠道。省委教育工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发《创先争优活动简报》,在四川教育网开辟专栏,集中刊载全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动态、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供大家参考交流,并将定期通报各地各单位报送信息的采用情况。